根据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民办高校工作检查的通知》(粤教规函〔2016〕127号)文件精神,学院对照年检指标体系进行自查,现对《广东省民办高校年度工作检查报表》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16年5月20日至27日。
公示期间,师生及社会各界如对学院自查情况有异议的,请书面向学院办公室反映。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须签署真实姓名、部门、联系电话,并提供具体事实。凡不签署真实姓名、部门、联系电话、不提供具体事实的,一律不予受理。
联系人:吕书勉
联系电话:020-82666266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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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5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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